我司于2024年8月1日上午9:30,在華西十二公司二樓會議室召開開標會議,本次中介機構評審由四川省建筑機械化工程有限公司、四川省第一建筑有限公司、四川省場道工程有限公司及公司機關工程技術管理部、三分公司財稅管理部專家組成評審小組。評審小組經過綜合考評上述律師事務所的案件法律分析、代理方案及思路、中介機構規(guī)模、中介機構業(yè)績、責任心及社會評價、中介機構社會資源以及代理費報價,經評選小組各成員打分并取值綜合平均分。
上述3家律師事務所最后得分情況為:國浩律師(成都)事務所92.31分、北京尚公(成都)律師事務所77.5分、北京中銀(成都)律師事務所85.52分。根據(jù)得分情況,國浩律師(成都)事務所得分最高。根據(jù)《四川華西集團有限公司關于中介機構選聘管理辦法》的規(guī)定,我司同意按照評審小組評標結果選聘國浩律師(成都)事務所作為本次案件的代理機構。
特此公告
中國華西企業(yè)股份有限公司
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
2024年8月5日
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
2024年8月5日